中新網12月22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簽發第656號國務院令,公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條例》明確,為方便群眾申請登記,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應噹噹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否則視為受理。
  《條例》要求,不動產登記機構收到不動產登記申請材料,屬於登記職責範圍,申請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請人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補正申請材料的,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條例》要求,申請材料存在可以當場更正的錯誤的,應當告知申請人當場更正,申請人當場更正後,應當受理並書面告知申請人。
  《條例》明確,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噹噹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申請登記的不動產不屬於本機構登記範圍的,應噹噹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告知申請人向有登記權的機構申請。
  《條例》明確,不動產登記機構未當場書面告知申請人不予受理的,視為受理。  (原標題: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佈 申請材料不全應書面告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yc90yctcu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