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商洛訊(記者魏光敬)從12月11日起,不斷有人反映山陽縣有學校給老師攤派購體育彩票的任務。經媒體報道後,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山陽縣立即安排縣監察局、縣教體局組成調查組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處理。昨日,調查組下發了對中村鎮中心學校校長、中村九年制學校(洛峪學校)副校長(主持工作)的處理決定,並責令學校收繳回發放的用5萬元捐贈資金購買的體育彩票,5萬元費用由學校“班子”成員共同承擔。
   經調查組調查,山陽縣中村鎮一位在外創業人士常年資助家鄉的教育事業,今年在給洛峪學校捐資時,明確表示其中10萬元用於該校領導班子成員工作獎勵。鑒於這部分資金直接發放不符合國家政策規定,洛峪學校召開校委會,研究決定將5萬元納入學校賬戶用於學校建設,另外5萬元用於購買體育彩票,並給每位教師發放1000元的體育彩票。目前,針對學校使用5萬元捐贈資金,購買體育彩票的違規行為,調查組責令學校收回用5萬元捐贈資金購買的體育彩票。同時,對該校副校長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5萬元的費用由該校“班子”成員共同承擔。
   另外,中村鎮中心校在開展體育彩票的宣傳工作時,將本不屬於基層學校承擔的體育彩票宣傳工作任務落實給基層學校,致使兩所基層學校出現少數教師購買體育彩票的現象。調查組對該校校長履行職責不到位、監管不力的行為一併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原標題:兩學校校長被行政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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